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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方案

来源:北京消防改造  时间:2018-09-05 16:24:37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区消防工作水平,改善社区消防安全条件,根据《年区文明创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街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80%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重点解决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损坏、缺失,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健全社区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标识,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社区消防工作水平,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 、东街派出所副所长罗清武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安监站、物业站、经济办、城管中队、各社区主任、段警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筹备,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职责与分工

(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各社区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的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听取各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处理集中整治行动遇到的困难和普遍性问题。

(二)整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安排召开街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掌握各社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请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予以解决。

(三)街道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负责辖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的业务指导工作,并组织各社区开展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检查整改工作。

(四)经济办、物业站负责设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整治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长效机制。

(五)街道各社区、各有关科室要按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社区小区消防设施整治方案、工作措施,发动和组织辖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时解决辖区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按本方案保障社区消防设施改造维修经费,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设施整改工作,建立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长效机制。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各自辖区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确定80%的居民住宅小区为整治对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整改经费保障方案,全面部署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给居民一封信等,大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6日至10月31日):街道牵头组织派出所、综治、安监、城管、租赁、物业站等部门力量对纳入整治的居民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登记造册。社区消防设施整改经费要从如下渠道筹措:1、对设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整改工作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设施整改经费在专项维修资金列支;(2)对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整改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整改经费从区创建文明城市专项经费中列支。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社区应于11月1日前将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期间,街道将对各社区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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